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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葉樹

 犯罪 

犯罪和犯罪

“犯罪”和“犯罪”的概念是如此多義,以至於除了提出一個比法律更具有社會學意義的定義作為初步觀點之外別無他法。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將立法者通過威脅判刑責任人而定罪的所有行為都視為罪犯或違法者。

 

在這個定義中,犯罪本身並不存在。在製裁某些行為的合法權力的作用下,行為被定為犯罪。對於哲學家、道德家或法學家來說,違反 禁止 可以被定性為犯罪,無論其能力如何 機構 或多或少地正確識別其作者;因此,人們相信存在“真正的犯罪行為”,這種犯罪行為僅由犯罪者或多或少知道犯下的懲罰的違法行為總數構成。

除了這種“真正犯罪”的理論概念(幾乎沒有任何證據的開始),還有第二個概念,由法學家提出:“法律犯罪”。這包括所有受懲罰的行為,其肇事者由專門從事查明和鎮壓(司法統計)的機構查明,並處以罰款或剝奪自由(監獄統計)。

 

這種極其嚴格的法律主義犯罪概念只嚴格考慮那些對符合“重罪或輕罪”行為負責的人,並因此受到懲罰。在司法認定他們有罪之前,所有“肇事者”都被推定為無罪,在製度分析的範圍內應該嚴格忽略。顯然,情況從來都不是這樣,即使在最律法主義的法學家中也是如此。然後一切都發生了,好像……

從柏林牆倒塌到世界貿易中心倒塌期間,對跨國有組織犯罪的恐懼一直在穩步增長。繼共產主義擴張的威脅之後,這種新的恐懼與現在占主導地位的“超級恐怖主義”國際網絡不無相似之處,並且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吉祥消息,很容易回到最前沿。

圍繞這一跨國威脅的共識是如何產生的?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儘管就這一主題發表了大量演講,但對其定義、這一概念的經驗基礎以及它在全球層面所代表的危險性質的不確定性還遠未得到解決。讓我們更進一步:放棄這種過於全球化的方法甚至更可取,轉而分析不同形式的跨國非法經濟做法,其存在的問題要少得多。

國際問題的形成

在 1990 年代,跨國有組織犯罪的概念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功,並在許多專業界廣為流傳。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書籍、專業期刊、互聯網站點、學習和研究中心都專門用於他。然而,這種成功與概念的精確性無關,正如定義的不斷困難所證明的那樣,定義至少有兩個級別。

 

首先,“有組織的犯罪”或“犯罪組織”的術語一直引起爭議。當國家之間就需要打擊這些形式的違法行為達成共識時,所採用的定義似乎非常廣泛。因此,2000 年 12 月在巴勒莫,《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的 120 個簽署國同意將有組織犯罪集團定義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有組織的團體,存在一段時間並一致行動,目的是:實施一項或多項嚴重罪行或根據本公約確立的罪行,以直接或間接獲得經濟或其他物質利益”(聯合國,大會,2000 年,第 4 頁)。

這樣的定義使我們遠離了犯罪組織的常見表述,例如,如果我們考慮一下,包括從事非法融資活動的政黨或急於征服新市場的公司。因此,許多專家將額外的財產歸於犯罪或黑手黨組織:紮根於當地並與特定人群密切相關,他們被認為是等級森嚴的秘密社團,從事合法和非法的企業,並準備訴諸暴力和腐敗以增加利潤.他們的種族、宗族或家庭出身、他們的陰謀性質以及他們對西西里黑手黨模式的相對一致性經常被強調。

有組織犯罪的跨國性質的定義是第二個困難。根據聯合國的定義,當犯罪在一個以上國家實施、犯罪準備至少部分發生在實施國之外、實施犯罪的集團在多個國家開展活動或它“在另一個國家產生了重大影響”(聯合國,大會,2000 年,第 5 頁)。

 

在這些條件下,跨國有組織犯罪主要代表犯罪組織的跨國活動。但是,在實踐之外,這種表達也傾向於統一領土基礎為國家的各種犯罪組織。他們來自哪裡,應該擁有相似的組織形式、興趣和目標。他們很可能走到一起,相處融洽,分享世界觀,並對整個國際社會構成威脅。

 

因此,跨國有組織犯罪指的是為共同的非法目標服務的黑手黨網絡。這一構想開啟了全球陰謀的前景。克萊爾·斯特林 (Claire Sterling) 是一名調查記者,因在 1980 年代撰寫了一本關於全球恐怖主義網絡的書而聞名,她能夠描述在 1990 年代初期的一種黑手黨 G6 峰會,她稱之為“犯罪實習生”或Worldwide Mafia International”,由美國人、哥倫比亞人、意大利人、日本人、香港華人和俄羅斯人組成,渴望分享市場並將世界置於他們的控制之下(Sterling,1994)。這個想法既可怕又有吸引力,已經在許多專門研究安全問題的智囊團(Raine 和 Cilluffo,1994 年)、某些美國政界以及許多專家、記者和研究人員中傳播。

儘管存在這些不准確之處,但幾乎一致認為犯罪組織或多或少是專業化的企業,每個企業都以自己的方式結合了合法和非法活動。後者對應於三類:針對人員和財產的攻擊(可能是暴力的)、組織高額報酬的非法販運(假冒、毒品販運、武器販運等),以及經濟和刑事犯罪。商業,也就是說,其中包括詐騙、欺詐、腐敗或洗錢。他們尋求擁有租金和壟斷權,並增加他們的活動數量,以實現利潤最大化。

縱火是三大罪之一,另外兩個是殺人罪
和性侵犯

根據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的分類,縱火狂現在被歸類為衝動控制障礙

全球化如何改變了有組織犯罪的行為者和做法?

犯罪組織直到1970年代才發展跨國活動,而後者無疑受益於金融全球化,即國際金融市場的放鬆管制和擴張。這些發展為隱瞞非法收入並將其投資於合法經濟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技術。辯證地說,跨國非法資本流動的增加可能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發展。

 

其他變化,例如運輸和新的信息和通信技術的發展,同時影響了犯罪組織的跨國活動,但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其性質。因此,作為國際販運源頭的非法產品的數量和種類當然增加了。最後,共產主義國家的垮台產生了若干影響,通過在空間上擴大非法產品的市場,提供誘人的投資機會(特別是由於私有化計劃而出現的)以及促進能夠攜帶犯罪的新犯罪組織的出現。出跨國活動。

 

後兩極背景也剝奪了一些游擊隊的資金來源:  “因此,犯罪資源取代了幾年前對莫斯科或華盛頓的服從所代表的戰略資源”。因此,過去三十年世界的演變有利於非法販運的犯罪組織和產品數量的增加,並可能促進非法來源的資本滲透到合法經濟中。

基於這些原因,我們是否應該認為威脅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無論如何,這是大多數專家所說的。我們必須首先就所涉危險的性質達成一致。那些確信存在一個無政府主義的國際黑手黨社會的人,就像美國的社會一樣,認為它可能代表“1990 年代及以後對世界體系的主要威脅”。

 

首先是國家權威的基礎受到威脅。這種信念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無論人們怎麼想,Cosa Nostra 經常被描述為一個“反政府”,除了其開展的非法活動之外,它通過徵收稅收來挑戰國家,並使用暴力來實現其目的.犯罪組織數量的增加,所有這些都來自西西里模式,導致了這種威脅的擴大。在俄羅斯,1990 年代經常表達對“犯罪大革命”、犯罪環境奪權的恐懼。

但這種現像也影響到西方民主國家。在美國,外國犯罪組織的擴散及其跨國活動的擴大使許多觀察家感到擔憂,他們很快提到對國家安全的威脅(Naylor,1995)。犯罪組織不僅征服領土,損害國家的經濟利益,而且威脅到美國的政權和建國價值觀。

 

1990年代初期的許多美國政客可能將“有組織的犯罪視為新共產主義”,或者認為“在我們即將輸掉戰爭的時候,贏得冷戰不算什麼。反對另一個暴政”。路易絲雪萊以她在俄羅斯的工作而聞名,將跨國有組織犯罪描述為一種新的威權主義形式,能夠破壞最鞏固的民主國家的穩定。這種對抗的邏輯導致打擊有組織犯罪的最激進的專家喚起新的世界大戰的迫在眉睫。

金融市場和國際經濟也處於危險之中。雖然一些人堅持金融發展與有組織犯罪之間關係的共生性,但另一些人指出,非法資本流動可能會扭曲某些領域(例如軍火市場)的競爭,損害金融業的聲譽。中心或銀行機構,甚至破壞國家經濟的穩定 (Fabre, 1999)。國際金融機構和商業界正在發出聲音,譴責非法資本在跨國金融交易中的比重越來越大。

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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