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葉樹
告密者
誰是告密者?
根據國際法,舉報人是“在公共或私營部門的僱傭關係中,舉報或披露有關威脅或損害一般利益的信息的任何人”。 2014 年確立的定義。這可能涉及犯罪或輕罪、司法不公、腐敗、破壞安全、公共衛生或環境、濫用權力、非法使用公共資金、嚴重管理不善、利益衝突或隱瞞相關證據。
對舉報人有什麼保護?
舉報人受到保護,免遭職業報復,從而減少舉證責任。如果報告導致侵犯受保護的秘密,他們還受益於不負責任的懲罰制度。
成為舉報人是否違法?
《勞動法》第 L. 1132-3-3 條禁止針對依法報告警報的人員採取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歧視性措施(從招聘到解僱,包括獲得實習或培訓機會)。
我如何獲得舉報人身份?
雇主必須建立一個專門的登記冊並建立收集報告的程序。該程序規定了以下信息: 舉報人如何向直接或間接上級、雇主或參考人報告他的報告。
如何行使警示權?
要行使提醒權,員工可以通過社會企業委員會 (CSE):在這種情況下,CSE 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提醒通知管理層。然後,公司管理層與 CSE 的代表展開調查,以確定危險的性質。
如何設置提醒權限?
根據勞動法,CHSCT 成員想要使用其警示權必須以書面形式這樣做。該文件必須註明日期、簽名並包含三個重要信息:工作站 危險的性質及其原因,潛在暴露員工的身份。
社會和經濟委員會 (CSE) 的警覺權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和經濟委員會 (CSE) 的成員有幾個警報程序,允許他們在意識到信息或令人擔憂的事實時採取行動。他們特別提醒雇主在發生嚴重和迫在眉睫的危險以及員工身心健康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程序因業務規模而異。
在侵犯個人權利時發出警報的權利
當 CSE 的成員,特別是通過僱員的中介,注意到公司人員的權利受到侵犯(例如道德騷擾)時,他會立即聯繫雇主。雇主立即對 CSE 成員進行調查。他必須採取必要措施來糾正這種情況。如果雇主不採取任何行動或對這種侵權行為有異議,則 CSE 成員將訴諸勞資法庭。有關員工同意此流程。
發生嚴重和迫在眉睫的危險時發出警報的權利
使用警告權的 CSE 成員必須立即通知雇主,並將此警告以書面形式記錄在嚴重和迫在眉睫的危險登記冊中。記錄警報的特殊登記冊由雇主打開。該寄存器的頁數已編號。此警報已註明日期並已簽名。它顯示以下信息:
受觀察到的危險原因影響的工作站
這種危險的性質和原因
暴露工人姓名
雇主立即與觸發警報的 CSE 成員進行調查。他必須採取必要措施來糾正這種情況。在調查結束時,將向勞動監察員發送一份信息表。如果雇主與 CSE 成員之間出現分歧,雇主將在 24 小時內召集 CSE。勞動監察員和養老金和職業健康保險基金(CARSAT)的預防服務官員被告知並可以參加會議。勞動監察員可以通知雇主糾正這種情況。
在對公共健康和環境造成嚴重風險的情況下的警覺權
CSE 成員注意到公司的公共健康或環境存在嚴重風險,必須通知其雇主。警報以書面形式記錄在特殊寄存器中。記錄警報的特殊登記冊由雇主打開。該寄存器的頁數已編號。警報註明日期並簽名。它顯示以下信息:
企業使用或實施的產品或製造過程工人真誠地相信會對公共健康或環境構成嚴重風險
對公眾健康或環境的可能後果
對評估記錄的警報有用的任何其他信息
雇主的責任
違反健康和安全規則可能涉及雇主的責任。
根據勞動法,每項違規行為都將被處以罰款。
國際法中的成文法?
舉報人已成為一個國際問題,特別是因為所披露的內容的性質以及他們可能受到的保護或他們在國際組織中的存在。因此,對許多評論家而言,國際法將自己視為製定最低限度保護的必要基礎。因此,有必要反思最佳的製度和規範框架,以確定這種狀態以及它應該包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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